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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林鄭多份報章刊全版公開信 再提中央為港立法表現「關愛」籲市民堅定支持

全國人大會議昨日閉幕,並以超過九成九的高票通過「港版國安法」,預料稍後會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特首林鄭月娥今日在本地多份報章刊登全版的致香港市民公開信,重申激進份子的暴力行動「構成恐怖主義風險」,「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有必要訂立國家安全法,同時呼籲大家充分理解及堅定支持。

林鄭於文中開首引述黃霑填詞的《獅子山下》歌詞,指「獅子山下,同舟共濟,大家放開彼此矛盾,一起追求理想」是大家珍惜的香港,「自回歸以來,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擁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

她指香港過去一年飽受創傷,「暴徒的暴力不斷升級,私藏槍械及彈藥,製造爆炸物品,構成恐怖主義風險」;又有反對勢力及鼓吹「港獨」、「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權,乞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制裁,罔顧國家和港人利益。與此同時,「外部勢力介入香港事務變本加厲,通過關於香港的法律,並公然美化激進份子的違法行為,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她形容香港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自身的繁榮穩定亦岌岌可危。

林鄭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目前並不完備,甚至是處於「不設防」。香港「回歸祖國」23年仍然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而以目前的政治形勢和社會狀況,亦將難以在可見時間內完成立法。她指全國人大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切實履行中央的權力和責任,也是對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擔當和對香港市民的關愛。她強調,「立法既有必要性,也有緊迫性,其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礎無可置疑」。

她重申,立法只會打擊「極少數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市民可繼續依法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出入境等自由,而相關執法都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及遵循法定程序。

林鄭最後指,每個國家都需要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才能確保長治久安和人民生活穩定。中央制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就是要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安定,重拾經濟民生發展,走出困局。她呼籲大家「充分理解及堅定支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

今日在頭版刊出該公開信的報章,包括《星島日報》、《經濟日報》及《明報》等,至於中聯辦主導的《大公報》及《文匯報》,則在內頁刊出廣告。

(圖片來源:文匯報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