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理求真】「瘋鴿」又突破做人下限

李自明

立法會二讀審議《國歌條例草案》,過程中攬炒派議員可謂扭盡六壬搗亂,多人被逐。其中民主黨許智?向主席台掟出一包惡臭的腐爛植物,搞到會場緊急疏散,更有議員聞後不適入院。自明一位建制派老友直斥:「許智?三番四次用下三濫手段破壞立法會秩序,沒有最惡劣只有更惡劣,已經成為搗亂議會的慣犯,不斷突破做人道德的下限。這些攬炒派議員根本無心審議法案,所作所為只會不斷敗壞議會形象,給市民尤其是青少年作出極度差劣的示範。警方必須嚴肅跟進許智?的行為有否違法,立法會也應該對其提出譴責,杜絕歪風。」

說到許智?在立法會的種種所為,老友話:「簡直不知所謂。許智?做立法會議員以來,劣跡斑斑。曾經在立法會搶奪女EO手機,在區議會搶奪投票箱和主席文件,因為行為不檢點被主席趕出會議室的次數多不勝數。其種種行為完全違背社會道德底線,根本不配做一個立法會議員,難怪被稱為『瘋鴿』。最令人不齒的是,『瘋鴿』每次做出這些卑劣行為,都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好似上次搶手機,一開始都是死口不認,還反過來說女EO侵犯他私隱,他搶手機是主持正義,結果被裁定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三項罪名成立。」

對於他昨日掟出的惡臭物體,警方及消防調查後探測到含有一氧化碳和硫化氫,大量吸入會對人體呼吸系統造成傷害,警方正調查事件是否有刑事成分。老友認為:「今次事件是『瘋鴿』早有預謀,立法會職員日前已經發現『瘋鴿』的辦公室傳出惡臭,他還死口狡辯說是廚餘,其後又改稱是腐爛植物他已經處理,原來是偷偷整『臭彈』。如果許智?是有預謀地投擲可對他人身體造成傷害的物體,絕對有刑事責任之嫌,警方必須一查到底、絕不姑息。不要忘記,上次搶手機案,法官去年6月判刑時,講到明是相信許智?重犯機會低,所以才判社會服務令和罰款。結果呢,不出一年『瘋鴿』又玩?洁A重犯機會低嗎?相信對於這種無恥慣犯,法官今次一定會從嚴治罪。」

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代表,好應該作出表率,但近年泛暴派、攬炒議員陷入瘋狂,對社會起了非常不好的示範作用。老友認為:「大家都見,每次開會,泛暴派議員哪有一次是正正經經地審議法案的?無非是潑婦罵街、惡意攻擊,遇到法案表決,就無所不用其極地拉布阻礙。《國歌條例草案》二讀一開始,幾個泛暴派議員就個個提出中止待續,被主席梁君彥否決之後,就使出叫囂破壞、掟『臭彈』等手段。正是泛暴派議員的這種蠻橫表現,教壞細路,令到社會上一些年輕人有樣學樣,動輒以堵路、縱火等極端手段表達訴求。對於許智?這種議會之恥,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好應該提出譴責動議,讓他為自身劣行付出應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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