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六四那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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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回歸前夕的維園燭光晚會,和以後很多年,台上總有人說:不知道明年是否還可以舉辦燭光晚會,但無論支聯會在不在,無論維園球場上有沒有大台,六四之夜,大家會點一支蠟燭,默默回到維園,風中之燭,不離不棄……

終於,香港來到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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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倩怡攝

這一年,六四那一夜,如果你點着燭光,步入維園,可能發生這些事。

一,縱使你與周圍的人保持社交距離,你可能被控違反限聚令,法律武器難得,警察當然用盡。

二,你可能被控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殖民地惡法,手到拿來,殖民統治者最愛,他們不會感到羞恥。

三,你拿着蠟燭和打火機,有可能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縱火之類,創意法律運用,一直是特區律政精英的專長。

四,也許警察大發善心,慈母一樣,為了眾人健康著想,維園大放催淚彈驅散;大家應該額首稱慶,感動流涕,祖國終於強大,不如當年六四,因為沒有催淚彈與橡膠子彈,惟有出動坦克殺人的無奈;如今鎮壓不見血,文明得體。

這個國度,記憶有罪,逛街很危險。下星期,六四那一夜,你還會否去維園?

如果你猶豫,那麼想像一下明年六四。到時,「港版國安法」已通過,如果你斗膽到維園,光是參加燭光晚會這「活動」,在最新人大法例大綱中也可能算是危害國家安全,如果還喊出「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這「行為」,對不起,黨國一體下,你不會收一張二千元限聚令告票了事。

到時,你的罪名叫「顛覆國家政權」。

本文原刊於筆者在明報專欄《2047夜》,並上載筆者網誌【潮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