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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不必是最佳|陳頌紅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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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選美比賽中,一個最漂亮的女孩屈居亞軍,絕不希奇。也許拿下冠軍的,雖然美貌比不上她,但表現更淡定、談吐更大方、性格更隨和、學問更加好,整體來說,質素平均地高,更勝一籌。這種賽果,或者算不上大熱勝出,但仍很合理。

不過,如果一間餐廳,廚師是最好的,食材最高質,服務水準是行內頂尖,環境也一流,然而,顧客卻認為它不是最佳餐廳,奇不奇怪?

最近就聽到這樣的事。朋友剛從泰國回來,在聚會上不斷稱讚近年泰國食肆水平,媲美香港有餘。她提及一間酒店內的餐廳,環境好、服務好、食物味道和賣相都好。總之,從走進去一刻直至離開,都是一等一的享受。然而,當大家問這餐廳是否已成為她最愛之一,她猶豫了兩秒,搖搖頭,「下次未必會再去。」

在她揭曉原因之前,我想到的唯一理由是:可能吃得不自在。我和丈夫在京都光顧過一間著名懷石料理,食物好,地方舒適,但因為吃的過程太隆重,為我們服務的女侍應,穿著漂亮名貴的和服又跪又拜,雙手捧著一個重甸甸的托盤,舉過頭頂而奉上。坦白說,感覺有點不自在。之後我和丈夫都認為嘗過、見識過便夠了,不會有第二次。

後來朋友道出不推薦那間泰國餐廳的原因:廚師似乎是為取悅顧客而做食物,她吃不出真心。為賣弄而煮,跟為喜歡為享受而煮,確是兩回事。真心與否,吃得出來。

朋友的餐廳事件,令人想起勁歌金曲兩個獎項。「最佳表現」與「年度最進步」獎。原來,表現最佳不一定有進步,最有進步的卻未必是表現好,耐人尋味。不其然又想到在選購時令我加倍頭痛的必理痛──特快不一定特效,要特效就未必會特快。到底我想特快止痛抑或特效止痛?

所以,具備「最佳」應有的一切,不等於是最佳。或者世上根本不存在最佳,只有「我鍾意呀」。

(圖片來源:無綫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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