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6.5万买了5000个头盔,打开一看竟然是...律师:订购头盔时,务必明确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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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安部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一带”是指安全带,“一盔”是指安全头盔。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行为。头盔市场由此迎来了久违的“春天”,市场行情持续上涨,线上、线下销售异常火爆。但市场的火热也让个别不法分子从中窥得“商机”——抓住受害人急于囤货的心理,以预付购物款、缴纳定金为由实施诈骗,作案手段与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类诈骗案件类似。

16.5万订购安全头盔,竟收到带着面罩的安全帽

据大河报26日报道,一位做文体批发生意的商户,杨先生反馈称,近日,他在朋友圈看到批发电动车头盔的信息,就微信联系对方购买。“最近我们市场查得严,没有合格证、没有3C认证、质量不过关的电动车头盔不允许进商场,所以我特别注意这一点。”杨先生说,他反复跟对方确认,电动车头盔是否有合格证和3C认证,对方微信里承诺“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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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杨先生通过手机银行给浙江一位陈先生以33元每个的价格转账16.5万元订购5000个电动车头盔。

让人没想到的是,货物发到郑州华南城物流中心后,电动车头盔竟变成了一批加了面罩的工地安全帽。“安全帽上了俩螺丝,加个罩,没有合格证,没有任何证明,质量太次了。”杨先生称,此前对方发来的头盔样式显示:有碳纤纹理内衬、三段式插扣、硅胶下巴托和头围调节环等。发现货物与预期不符后,杨先生联系厂家拒收并要求退钱,厂家说:我只负责发货,你报警吧。杨先生又联系中间人浙江陈先生,对方也说:你报警吧。

男子以头盔为幌子诈骗125万被抓

不过,上述案件中,犯罪分子偷梁换柱——用工地安全帽替代电动车头盔,涉案金额还不算太大。更令人吃惊的是,近日,广东一男子虚构其有大批量头盔货源出售的事实,伪造合同买家买家诈骗125万元!

日前,据平安潮州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枫溪警方侦破一宗以销售头盔为幌子的巨额网络诈骗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125万元。2020年5月20日16时30分左右,枫溪派出所接到事主朱先生报警称:其在网上认识一好友,对方以推销摩托车头盔为幌子对其实施诈骗,自己先后通过网上转帐共损失125万元。接报后,针对此类新型诈骗案件,市局要求枫溪警方全力快速进行侦破,在加强证据收集、巩固等方面做好做实工作。枫溪派出所在市局、分局刑侦部门的配合下迅速组织警力对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经进一步了解,2020年5月16日晚上,事主在朋友圈上发布急购一批摩托车头盔的信息,后微信好友佘某哲向事主推销摩托车头盔,并通过微信提供相关相片和厂家品牌。事主觉得该产品价格便宜,双方便达成口头买卖协议。事主先后多次向佘某哲提供的账号转账,但佘某哲一直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发货,后经查询发现佘某哲所提供的厂家合同系伪造的,事主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办案民警根据事主提供线索,迅速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落脚点,在潮州市枫溪区银槐路抓获犯罪嫌疑人佘某哲。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佘某哲(男,27岁,潮州市枫溪区人)如实交代了其因沉迷赌博,为筹赌资,于2020年5月16日晚,在微信上虚构其有大批量摩托车头盔货源出售的事实,并伪造合同,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朱先生合计人民币125万元订货款并用于网上赌博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订购头盔时,务必明确这一点

遇到网上订购头盔,钱财两空的情况该怎么办?据大河报,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悠称,“买卖双方微信约定电动车头盔样式、价格,并转账后,已经构成一种合同关系,双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履约。如果订购电动车头盔变成工地安全帽,且供货人拒绝调换的,属于消费欺诈行为;数额较大且拒绝调换的,涉嫌刑事诈骗罪。”那么,杨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可以报警立案吗?吕悠律师介绍说,“根据刑法相关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属于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控告涉案人刑事诈骗。”

最后,吕悠律师提醒消费者,电动车头盔和安全帽(以及头盔)在概念上容易混淆,安全帽、头盔是一个大概念,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订购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是电动车用头盔,而不是安全帽或头盔,以免上当。

警方提醒

购买口罩、机器、熔喷布等被骗教训历历在目。

头盔销售,有质量标准,物流要求,不是简单发几个朋友圈就是厂家。

确实要做头盔生意,请尽量通过实体商家或者正规电商平台下单。

如遇诈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大河报、平安潮州、抚州网警巡查执法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