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代表呼籲設國安法庭:香港法官不得有外國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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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24日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港區代表團全體會議。期間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提議,應在香港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由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擔任。

陳曼琪:訂明準則刑罰 鞏固國家認同

身為律師的代表陳曼琪對「港區國安法」提出五點建議,包括:

訂明法律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在香港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相關罪行、刑罰及以香港法院作審判機關;

訂明特區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有關法官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擔任;

訂明在香港設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包括香港官方及非官方成員,協助行政長官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委員會實際運作所需的人員、技術、行政及財政,由中央人民政府提供支持;

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執法機關及工作由特區警務處增設香港國家安全部負責;

設立港區人大代表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監督制度,做法可參考特區政府太平紳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