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Mabuk 雷厉风行 司机酒驾 带回警局



(芙蓉27日讯)喝酒后开车,捉!

一名男子在交警取缔行动,因涉嫌醉驾而遭扣返警局。

芙蓉警区今午在面子书披露,警方本月25日晚上展开的有条件行动管制令“醉酒行动”(Op Mabuk ),截查一名相信酒后开车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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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醉驾的男子(右)被带返警局,接受酒精含量检测。(照片取自芙蓉警区面子书)

“警方怀疑男子在酒精影响下仍开车,当场把他带返芙蓉警区警局,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喝酒后开车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5A(1)条文。一旦罪成,可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至6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