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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警察宿舍少女涉販K仔 控方堅持撤控終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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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報稱居住警察宿舍的年輕女子,涉於去年底販運近3公斤K仔,被控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控方早前以證據不足為由申請撤控,裁判官當時拒絕接納。 案件今日(5月2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堅持撤控,強調為專業決定。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稱不同意律政司的看法,更稱如果陪審團被正確引導,好大機會定罪。然而,控方仍然堅持,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當庭釋放。

鄧官指案情透露被告於警誡下稱,受到一名不知名男子指示下收件,鄧官認為案件重點為該男子,在案中角色與被告的關係等,都應交由陪審團裁斷。律政司一方則表示,證明被告知悉包裹內為毒品的證據薄弱,難以定罪,故申請撤控。

控罪指22歲被告高可晴於2019年12月12日,在沙田顯徑郵政局側門外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2.96公斤俗稱K仔的氯胺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