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提規管網媒及政府發記者證 曾國衛:沒有任何計劃統一發證

by
https://www.hkcnews.com/news_%E6%96%B0%E8%81%9E/hk-discuss/2020/05/%E6%9B%BE%E5%9C%8B%E8%A1%9B-%E5%9C%8B%E6%AD%8C%E6%B3%95-20200527182827_16d9_large.jpg
曾國衛回應葛珮帆時指,當局沒有任何計劃統一簽發記者證。周滿鏗攝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今日在立法會上,要求政府制定規管網媒的法例,以及重新考慮成立官方機構,集中簽發記者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回應指,新聞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受《基本法》第27條保障,政府致力維持便利新聞媒體暢順運作的環境,讓記者報道新聞時充分發揮第四權的功能。當局沒有任何計劃統一簽發記者證,亦不打算設任何資歷規定和審查。

葛珮帆在口頭質詢時稱,有佩帶記者證或身穿記者反光衣人士,在公眾活動現場作出不當或非法行為,例如在直播中以粗鄙和性騷擾言語侮辱警務人員、阻礙警務人員執法,試圖營救正被拘捕的人士。她要求政府制定規管網媒的法例,以及重新考慮成立官方機構,集中簽發記者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指,新聞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受《基本法》第27條保障。他說,現時不同媒體經營運作受不同形式規管,例如電視和電台廣播機構分別受到廣播條例第562章和電訊條例第106章的發牌制度規管;印刷媒體不論是報刊或雜誌,均須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強調傳媒機構亦需遵守一般法律。

曾國衛續指,政府致力維持便利新聞媒體暢順運作的環境,讓記者報道新聞時充分發揮第四權的功能。他說,當局沒有任何計劃統一簽發記者證,亦不打算設任何資歷規定和審查,相信專業的新聞從業員會以負責任的手法報道。

葛珮帆又與另外兩名建制派議員黃定光及蔣麗芸問,會否制定規管網媒的法例。她說,「明明見到網媒有問題,點解當睇唔到,又不管。現時電台電視報章雜誌都受到規管,偏偏網媒就沒王管」,又稱「明明看到在暴亂場面上,記者仲多過警察,記者仲多過暴徒。明明記者現在很多都是真假不分,阻礙警察執法」。她說,很多歐美國家包括美國和英國都有記者發牌制度,指英國的記者證管理局由19間權威媒體組成負責監督,質疑當局為何不能借鑑歐美制度,令香港記者保持質素,保護真正記者安全。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現時的確有些魚目混珠的情況」,警方曾找到假記者證,亦有人會混入記者人群,對警方造成傷害,亦有穿黃色背心的人「搶犯」。他指出,記者報道是必須,警隊執法亦是必須,會研究如何平衡兩者在專業安全情況下受不影響。

曾國衛說,早前警務處長鄧炳強與4個新聞協會代表會面是第一步,稍後會進行第二步檢討,審視是否有需要與傳媒共同草擬一份工作守則,確保各方面安全。保安局亦會成立專責小組,由保安局局長親自督導,跟進監警會的各項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