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即将迈入“民法典时代”:1260条10万余字,为维护人民民事权利提供法治保障
by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星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会议审议。报告提到,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
5月22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据介绍,2019年12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经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民法典(草案)在本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后,我国就将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将成为我们这一代中国人留给后世的一座法治丰碑。
我国编纂民法典已有较好基础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曾经指出: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对老百姓来讲,它是百姓权利的宣言书或权利的保障书,所以民法也被称为“人法”。“大陆法系的国家都以能不能制定一部民法典来衡量这个国家法治成熟的程度。”
而在世界历史上,民法典也被普遍视为一国文明成就的集中体现:1804年,体现启蒙运动和大革命成果的《法国民法典》颁布,主导法典制定全过程的拿破仑晚年曾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多次胜仗,滑铁卢战役抹去了关于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们忘却,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1900年,对后世民事立法起到深远影响的《德国民法典》正式施行,显示出新兴强国——德国已出现在世界舞台上。
而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人的梦想:资料显示,党和国家曾先后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4次组织起草工作。
不过,由于时机不成熟等各方面原因,这四次起草工作均未成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春生就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方面的许多制度尚难定型,因此当时提出了“改批发为零售”的思路,就是一个一个的起草民法单行法。
而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两步走”形成中国民法典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也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就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比较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正当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编纂民法典采取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起草制定民法典总则编,即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通过);第二步,起草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到三次审议和修改完善,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到2019年10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分别进行了二审或三审。
2019年11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包括民法总则编和各分编在内的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后,提交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回应实践需求,对一些重要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内容更加合理,已经较为成熟。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民法典开创我国法典编纂先河
目前形成的民法典(草案)包括7编,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总计10万余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草案。
据介绍,民法典(草案)在现行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编订纂修,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事总则制度,以及物权制度、合同制度、人格权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等民事分则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提供法治保障,同时也为各类民事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
王晨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现行分别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还要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现行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对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比如说,民法典(草案)首次提出了人格权独立成编。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次重大创新,蕴含着对人民权利的充分尊重和保护。
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科学民主立法,广泛凝聚共识也得到了充分体现。据初步统计,自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7次公布各分编及民法典草案,累计收到410349人提出的951607条意见建议。针对这些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立法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并在草案修改过程中加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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