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甦經濟需要資金 歐盟瞄準大型科技公司
在為經濟復甦努力之際,專家認為,隨著政府尋求更多全新收入來應對新冠病毒危機,歐洲可能迫使全球科技巨頭繳納更高的稅款。
在歐洲,對諸如谷歌、臉書或亞馬遜之類的科技公司徵稅一直是個棘手的問題。各國原本打算在2019年提出聯合數位稅,但未成功,反而將談判轉移至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進行。此外,部分國家像是法國決定無論如何都要實施自有的數位稅,但它們的行動引發與美國間的貿易爭端。
自從經濟大蕭條以來,不同的政府一直都在應對最嚴重的經濟危機,它們需要新的現金來支持其經濟。如今它們可能會向科技公司尋求一些額外的收入來源。
研究機構歐亞集團(Eurasia Group)分析師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指出,「數位商品和相關服務稅收的對話在歐洲發展最快,在這裡,打算利用歐盟預算來資助新冠病毒經濟復甦的企圖,可能會使歐盟當局對誘人的潛在電子商務和數位服務稅基越來越感興趣。」
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執委會本周將公布最新支出計畫。其中很可能將額外的稅收視為新的收入來源;比如說碳稅。
惠譽解決方案資深產業分析師蒂利恩(Dexter Thillien)指出,有兩個原因可能會導致科技巨頭被強迫支付更高的稅賦。
他說:「首先,它們將成為疫情大流行期間和之後賺錢最多的公司;其次,是因為在規畫開徵數位稅收方面已採取了許多前置作業。」
OECD將實現數位稅收計畫的目標從7月延後到了10月。它還在本月初表示,該計畫可能會在2021年前分階段進行。
歐盟執委會表示,如果今年無法在OECD達成協議,它將恢復成歐洲一級談判。
執委會之前曾表示,數位企業在歐盟的平均有效稅率為9.5%,而傳統企業為23.2%。科技巨頭則一再強調,它們繳納的稅款符合法律規定。
歐盟執委會在規範科技產業方面發揮了帶頭作用。例如,2016年,該機構下令愛爾蘭向蘋果追討130億歐元未繳稅款。蘋果和愛爾蘭政府對該決定提出異議。
在上周與臉書CEO查克柏格(Mark Zuckerberg)進行網路對話後,歐洲專員布雷頓(Thierry Breton)提出了稅收議題。他推文指出:「精明是件好事。但是,對稅收過於精明絕不是一個正確的觀念。」在被問及是否要澄清該推文以及是否正在考慮改變稅收制度時,歐盟執委會拒絕發表評論。
向數位公司徵稅也在全球其他地區出現跟進浪潮。
李文斯頓表示,「在更長的時間架構中,其他國家也將開始探索徵收數位商品和服務稅,尤其是隨著過去幾個月因新冠病毒造成封鎖關閉、整個社會向數位商務的轉移規模變得更加清晰,以及許多國家在衰退之際急於想找到新的財源。」
他說,「值得關注的一個主要趨勢是,新興市場如巴西、印度和印尼等擁有龐大消費者群的國家,正在不斷推行新的數位稅。以印尼為例,它正試圖提高電子商務的徵稅比率。」
然而,Taylor Wessing律師事務所的國際稅法合夥人山繆吉本(Graham Samuel-Gibbon)認為,數位稅無法為政府提供「巨額收入」,因為只有少數幾家公司可能超過必須繳稅的門檻。
另一方面,消費稅和所得稅通常可以提供更多的政府收入來源。但是,他承認,這兩種稅收「在普通民眾中不會那麼受歡迎」。
法國、義大利、西班牙、奧地利和英國是部分已起草數位稅計畫的國家。
以法國為例,法國是第一個立法徵收數位稅的主要經濟體,它在1月同意將開徵時間延後到明年,以便有時間讓OECD努力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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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大仁/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