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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計劃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

外電報道,中國最高立法機構表示,隨着人民銀行近年來權責範圍的擴大,立法機構今年計劃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
據中國最高立法機構發布的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中國人民銀行法》的修訂列入今年的事務日程。雖然未有具體細節和時間表,但根據早前媒體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已提出建議,希望人行強化其在風險管理和金融機構監管方面所發揮的作用。
就可能出現的有關這項法律的廣泛討論而言,人行所扮演的角色及利率體制改革的跟進,仍將是關注點。現行《中國人民銀行法》在1995年通過,對人行的職責、權限和組織機構等作出規定。
澳新銀行駐上海經濟學家邢兆鵬表示,人行目前行使的某些義務,如宏觀審慎管理、金融風險、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控股公司監管等,可能已被寫入法律,成為其法定責任,所有這些必須在法律上作明確界定,否則央行便不能實施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