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 分析:案件可能由中國籍法官審理
by https://www.facebook.com/setnews, 三立新聞網北京方面制定港版國安法勢在必行,有分析指出,一旦國安法在港實施,港方可能設立特別法庭處理相關案件,並由中國籍法官審理。
▲中國人大授權訂定「香港版國安法」的決定草案22日公布,內容提及北京將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圖為反送中民眾頭戴護目鏡、口罩抗爭。(圖/中央社)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週五公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這被稱為港版國安法。
另據報導,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可望在2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
星島日報今天發表文章分析,外界除了關注國安法條文和如何執法外,也關注未來涉及國安法的案件究竟是否根據目前香港的司法系統審訊。
文章表示,全國人大港區代表陳曼琪昨天在人大會議上發言,建議在香港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相關法官則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在外國無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擔任。
她同時建議在港設立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包括香港官方及非官方成員,協助行政長官就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
委員會實際所需人員、技術、行政及財政,由北京中央政府提供支持。
文章表示,陳曼琪的提議其實是仿效澳門的做法。
澳門立法會於2018年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其中一項規定,是在法院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必須由中國籍法官審理,排除外籍法官。
文章認為,這種做法一方面是考慮外籍法官無法處理中國的國家安全問題,另一方面顧及到國家尊嚴,估計港版國安法極可能採取這一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