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適用港澳條例?陸委會:不是要放棄香港
by 林朝億對於中國人大將通過香港版國安法,總統蔡英文臉書昨日發文提及可能停止適用部分港澳條例條文,陸委會今(25)日表示,蔡總統的談話,並非是要「放棄香港」,而是要讓北京知道,中共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的後果極其嚴重,北京當局切勿一意孤行,讓情勢惡化到不可收拾。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制訂於1997年4月2日,也就是香港回歸中國之前。其中第60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後,香港或澳門情況發生變化,致本條例之施行有危害台灣地區安全之虞時,行政院得報請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停止本條例一部或全部之適用,並應即將其決定附具理由於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二分之一不同意或不為審議時,該決定立即失效。恢復一部或全部適用時,亦同。
本條例停止適用之部分,如未另定法律規範,與香港或澳門之關係,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陸委會表示,港澳條例第60條係指,倘中共的作為讓香港情勢惡化,致香港的高度自治地位動搖,甚至可能使香港與大陸地區無異,政府將被迫停止該條例一部或全部的適用。
陸委會指出,港澳條例第60條除了保障台港交流中,台灣國家安全及人民利益不受損害外,更是要監督北京對香港「50年不變」及「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承諾是否落實,並維護香港的自由人權法治核心價值。所以該項規定不只是「情勢變遷條款」,也是保護香港核心價值與人民的「保護條款」。
陸委會稱,蔡英文5月24日臉書的談話,並非是要「放棄香港」,而是要讓北京知道,中共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的後果極其嚴重,北京當局切勿一意孤行,讓情勢惡化到不可收拾。
陸委會表示,蔡英文也已特別強調,在協助受到壓迫的香港人民方面,港澳條例已有相關的規範,過去這段期間,政府部門秉持人道考量,持續提供各種可能的人道救援。面對情勢的變化,政府會在既有的基礎上,更積極的完善及精進相關救援工作,提供香港人民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