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儿童零食通用要求,是团体标准不是"抬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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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封面评论 | 儿童零食通用要求,是团体标准不是“抬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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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璟璟

  近日,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发布国内首份儿童零食团体标准《儿童零食通用要求》(以下简称《通用要求》)。相较普通零食,《通用要求》首次在营养健康和安全性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并从物理安全性、化学安全性、生物安全性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记者调查发现,市面上打着儿童零食旗号的产品非常多,其中儿童标准定义模糊,只是为了吸引家长购买,然而大部分食品和成人食品并无区别。(法制日报)

  以往“儿童零食”“儿童食物”并无专门标准,其基本与成人食品大同小异,却因为冠以“儿童”之名而售价高企。而随着《儿童零食通用要求》的发布,这一细分市场的规范化治理终于有规可依。

  据悉,《通用要求》在儿童零食营养健康及安全性上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儿童零食所使用油脂不应含有反式脂肪酸,不能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此外,还提出了少添加糖、盐、油的规定,并要求规定氯化钠、蔗糖、脂肪的限值。

  应该说,这些指标充分考量了儿童身体的耐受性、排解能力以及“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需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相对普通零食,这一“要求”对某些添加剂、调味料剂量都做出了“减量化限定”,这才真正体现了“儿童零食”的特殊性。

  而必要厘清的是,《儿童零食通用要求》本质属于团体标准而不是国家标准,不是强制实行的,只是一种推荐标准。而从具体要求来看,就算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生产“儿童零食”,也不会显著增加成本。这提示我们,要警惕某些产家拿符合“通用要求”说事,自我贴金以“高价”收割消费者。

  《儿童零食通用要求》是行业自律自治的产物,其并不该成为特定商家、特定商品“自抬身价”的凭证。消费者可以将之作为购买参照,但也不必过于拔高和迷信。

责任编辑:朱学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