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最快6月底拍板 譚耀宗:有行動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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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正審議「港版國安法」,並將於本周四(28日)進行表決,再交由人大常委會制定草案內容。預計最快6月底拍板。路透

「港版國安法」將於本周四表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25)強調,此立法主要針對四類行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此次立法不能取代《基本法》23條立法。

香港01報導,至於何時會正式實行「港版國安法」?譚耀宗說,要待人大會議在本周四表決後,人大常委會才可開展研究及草擬工作,暫時未知具體內容,而常委會下次例會是在6月底,未知能否趕及在6月通過。但從日前在會議上掌聲不絕的情況來看,顯示都很支持立法工作。

對於「港版國安法」中列明,中共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譚耀宗稱,由於香港警察主要負責維持治安,而「港版國安法」執法時或涉及搜集情報等,相信有需要時中國人員將到港執法,但難以估計是否如港英政府時的政治部。

至於市民會否因為在網上發表不滿政權言論而被入罪,譚耀宗指,《基本法》保障市民的言論及集會自由,相信到時會有所界定,簡單而言,難以言入罪,要有行動才違法。一般人難以被入罪。

港版國安法並非取代《基本法》第23條,但承認國安法擬定內容與23條部份內容重疊,例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團體在香港特區進行活動等條文。譚耀宗認為,重疊是因中共見到立法的緊迫性,由於23條遲遲未立法,故人大常委先處理重點部份。

至於日後若23條立法,兩條法例會否有抵觸,需否刪去其中一條,譚耀宗認為問題不大,人大常委有法律在前,23條若立法的話,或不再需要就附件三已有的條文立法,重申兩者並存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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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敏姿/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