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港區國安法」勢在必行 香港不可再亂
by 曹曹【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研究室主任宋銳在央媒解讀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港區國安法)是重大立法任務,是新時代堅持、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的重大舉措。他表示,「港區國安法」勢在必行,刻不容緩,現在必須出手,香港不能再亂下去,這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
宋銳從四方面解讀「港區國安法」。首先,是勢在必行,刻不容緩。去年6月,香港「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勾結外部勢力,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分裂國家,而且有很多已形成暴恐行動,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嚴重損害了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他說,面對香港這種嚴峻的局面,必須由中央出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現在必須出手了,香港也不能再亂下去」。
第二,這是中央的事權,在「一國兩制」原則下,「一國」是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宋銳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就國家安全進行自行立法,這是中央對香港的信任,也是香港的義務。但是,從目前情況看,回歸近30年來,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現在也存在很多困難。所以,由中央出面,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立法的方式,建立健全相關的制度機制,這是「一國兩制」原則的一個體現,也是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
第三,是分步實施,也是切實可行的。宋銳說,這次立法的方式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全國人大作出相關決定,對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的制度機製作出基本的規定,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立法。第二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的法律,並決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佈實施。
第四,是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宋銳強調,中央堅定不移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是不會變的。這個決定的出台,針對的是反中亂港內部勢力和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破壞法治的暴行,其制定和實施是要更好地保護港人合法權益,進一步維護香港的法治,維護香港的秩序,保證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