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議會 | 元朗區議員疑藉辦事處牟利 民政署:適切跟進
by 林犀【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本網5月22日報道元朗區議員林進、侯文健、關俊笙、伍健偉在辦事處內經營團購,販賣日用品圖利。本網今日(25日)接獲民政事務署發言人回應,表示會作適切跟進。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余文健表示,署方藉此提醒區議員《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的準則,包括區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不會令區議會的信譽受損;區議員行事的方式,不應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區議員不得濫用其區議員或委員會成員身分,以牟取私利或優待任何人士或機構。
發言人表示,《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訂明有關原則,包括區議員使用公帑時,須遵守公開、公平和問責的原則;區議員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亦不得在區議員辦事處內進行商業活動或牟利活動等。就個別個案的查詢,署方會作適切跟進。
本網5月22日向事件中相關的元朗區議員林進、侯文健、關俊笙、伍健偉了解情況,至截稿前只有林進回覆未有辦事處,其餘三名議員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