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項新罪名!司法部起訴華為竊機密 孟晚舟也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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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時任聯邦司法部代理部長惠特克(左二)、時任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右二)、商務部長羅斯(左)及聯調局長雷伊(右)在華府宣布起訴華為公司多項罪名。(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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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檢方再控華為公司蓄謀竊取美國商業機密,圖為華為公司商標。(歐新社)

紐約東區聯邦法院13日宣布,美國司法部已對中國華為公司提起新的訴訟,指控華為及子公司合謀竊取美國的商業機密、智慧財產,違反「反黑連坐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目前被加拿大政府扣押並等待引渡來美的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也在被告之列。

同日,商務部發出聲明說,產業與安全局(BIS)再度展延給華為的臨時許可證45天,臨時許可證將讓華為可繼續提供服務給美國企業。

紐約東區聯邦法院起訴華為共16項罪名,根據起訴書,為了掌握競爭優勢,拓展全球業務,華為數十年來在美國利用非法手段侵吞他人的智慧財產權,手段包括與智慧財產權所有人達成保密協議,將產權竊為己有;招募其他公司的雇員,指示他們竊取前雇主的智慧財產權,並通過在研究機構工作的教授等代理人獲得研究技術。為了達到上述目標,華為據稱制定了獎勵計畫,對從競爭對手那裡獲得秘密信息的雇員進行財務獎勵。

涉與伊朗及北韓暗渡陳倉

起訴書另指出,華為與北韓和伊朗有業務往來,包括在2009年協助伊朗政府監控德黑蘭示威行動;起訴書也提到,華為私下供貨給受制裁的北韓和伊朗。

起訴書指出,為了掌握機敏尖端技術,華為給予好處,要求員工竊取前公司的重要技術或有價值的訊息,司法部新聞稿指出,「華為成功竊取交易機密和美國尖端技術」,並藉此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華為因涉及商業不當競爭,遭美國列為出口黑名單,為了讓與華為合作的美國企業有時間找替代供應商,包括設備、軟體與科技。

商務部1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和華為有合作的美國企業,須在這段期間之內,維持運作正常,但同時找尋替代合作夥伴,取代華為。

商務部表示,美國科技不應從華為與其附屬企業獲得,且華為破壞美國國家安全或外交政策上的利益;接下來的45天內,商務部將打算停止延長臨時許可。

這張臨時許可證授權美國公司可供貨、出口給華為及其不在美國的關係企業,有效期限直至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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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記者張文馨/1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