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埤塘光電設置爭議 市府:考量整體生態環境及景觀
by 林昀真針對《六都春秋》報導,指桃園市長鄭文燦以「環保生態」為由暫停發放箭在弦上的光電埤塘許可證,實為個人政治算計考量。桃園市政府新聞處今(14)日下午發出聲明稿表示,市府先前就土地法規審查由農委會擇定8口埤塘設置太陽光電,但過程中,發現該政策相關法規不夠完備,因此決定暫緩核發埤塘光電土地容許使用,並與經濟部及農委會取得共識,經濟部目前也正研議擬定環境及社會檢核機制,未來市府將在綠能與生態環境共存共榮前提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
新聞處表示,桃園的埤塘景觀是珍貴的水利文化,桃園市政府持續向中央反應埤塘光電執行面的問題,展現態度和責任,是為了讓埤塘綠電能夠永續發展,幫助實現非核家園的願景。
桃園市為配合中央政府綠能政策推動埤塘光電,在不影響灌溉、景觀及水質之前提下,依農委會擇定優先推動之埤塘,市府就土地法規審查,於8口水利會所有之埤塘設置太陽光電。
新聞處表示,在推動過程中,地方有許多意見及反對聲浪,市府多次向中央政府反應,此政策對於覆蓋率、景觀、生態檢核等相關法規皆不完備,農委會於107年1月8日發布「農田水利會灌溉蓄水池設置太陽光電設施管理原則」也太過於攏統。
新聞處指出,考量整體生態環境及景觀,桃園市政府暫緩核發埤塘光電土地容許使用,成立工作小組,審慎評估後續推動的可行性,並將地方意見及環境生態議題,與經濟部及農委會討論取得推動共識,經濟部正研議擬定環境及社會檢核機制,市政府將在綠能與生態環境共存共榮前提下,配合中央政府綠能政策推動,落實能源轉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