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糖衣下,媒體包裝的政治謊言與司法流言 | 吳忻穎 | 鳴人堂
長期以來,在媒體的各種「獨家」、「爆料」以及包裝下,塑造了許多「司法英雄」、「警界功臣」、「反年改而『怒辭』檢察官職務的立委參選人」。然而,也有不少在司法體系中兢兢業業、或是雖無「大功」但也「無大過」的基層司法官,在派系傾軋與有心人的運作下,被體系中人將不實在或誇大的內容「賣」給媒體。
為什麼公部門對於媒體都小心翼翼?因為媒體掌握的資訊具有廣大流通性,可以透過電視、網路、平面報紙或雜誌來引發民眾對於特定事件的關注與評論。這本來是媒體作為監督、制衡公部門力量的可貴之處。
然而,許多國人對於議題專注與判斷能力不佳,第一時間看到新聞標題,就拿著遙控器、敲著鍵盤開始跟風亂罵或讚嘆,不會去追蹤後續的衡平報導,也欠缺「媒體識讀」的能力。
所以,只要有跟媒體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一旦被抹黑,之後要澄清就變得很困難,這正是謠言之所以可畏的原因。
也因為這樣的問題,加上媒體需要第一手新聞,必須與政府高層(也包含司法高層、警政高層,例如法院與地檢署發言人、警局公關單位)、政治人物「打好關係」,政府高層與政治人物也要仰仗媒體,或至少不要得罪媒體,這種「互利共生」的關係,越來越扭曲,漸漸成為機關高層進行派系鬥爭的工具——縱然是理應公正、客觀的司法機關,也不例外。
與高官和政客相互為用的造神工具
只要對於媒體工作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多數媒體需要點閱率、「獨家」頭條,如果想要掌握公務體系新聞,就必須在體系內「有管道」。從而,記者也必須向體系高層「示好」,於是,許多媒體捧紅的「辦案英雄」就誕生了。
然而,這些「獨家」新聞,重點經常不在如何精緻偵查、案件背後涉及的社會問題、黑金案件的難題,又或是深層又晦暗的社會脈絡與偵查資源等深度內容,而是「造神」,塑造出高層亟欲捧紅的緝毒、掃黑等英雄。
與媒體相互為用的造神運動還不僅止於此。近來檢察體系不少(主任)檢察官退休或離職後,開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業務,但圈內人都知道,在他們「退下去」執業前,會在檢察官任內做一些「運作」,例如聯繫交好的記者,幫他們報導各種功勞事蹟,以近似業配文的方式,打響律師事務所的知名度。
最為離譜的是媒體化身為「選舉工具」,打著獨家報導的名號,實則為特定候選人做廣告。日前有媒體以「獨家」指出——「不滿政府年金改革羞辱軍公教 他憤辭檢察官選立委」,即為司馬昭之心的顯例,引發司法圈內人的訕笑。
從該相關新聞來看,這位前檢察官似乎是充滿正義感的立委參選人,但只要動動手,進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搜尋,便可找到這位前檢察官為被告的判決。原來,這位前檢察官前往麥當勞用餐,竟然只因為「用餐爭位子而打人」犯傷害罪被判處拘役55天。
而他在一審判決中,以各種焦土戰略拖延訴訟程序,他先後聲請法官迴避2次,第2次聲請,更是宣判前20幾天提出。另外,還有委任自己為選任辯護人、交付開庭錄音光碟、聲請輔佐人、更正筆錄。一件小小的傷害案件,竟讓他拖延訴訟1年3個月,耗費大量司法資源,讓法官忙得焦頭爛額。
也因為這件案件,他成為司法圈內知名的「打人檢察官」,嚴重破壞檢察官的形象,但他影響檢方形象的最主要不是打人,而是辦案品質。司法圈其實不大,許多司法官、律師都有聽說過其名聲,一聽到他的名字,許多圈內人的反應都搖頭不止。
然而,上開媒體的「獨家報導」卻把這位前檢察官包裝成「抱著淑世理想,不管選舉結果怎樣,希望更多人認同他的理念,有機會進軍立法院」的正義之士,因此有前司法記者投書抨擊:
……隻字未提王前檢察官去年底因『用餐爭位子而打人』犯傷害罪被判罪處拘役55天,被送評鑑、送監察院的事實;再探訪司法風評,更發現他不僅曾因素行不良(疑犯賭博罪)被警大退學,改唸輔大法律系、考上司法官之後,擔任檢察官期間,『狗皮倒灶的事族繁不及備載,凡是擔任過他的主任、檢察長的人,都領教過』。歸根究底,原來,他是在司法界混不下去,才退下去當律師,竟然敢說是為了反年改才退下去,如此欺世盜名,臉皮真的有夠厚!
這則投書,便是「媒體打臉媒體」的顯例,不知記者被自己人打臉的感覺如何?
此外,王前檢察官引人爭議的,除打人與辦案品質外,還有兼職律師業務、幫家人打官司還亮出檢察官身分,嚴重傷害「檢察官」職務形象,令多數兢兢業業的檢察官同僚因為他的行徑而連帶蒙羞。荒唐的是,他亮出檢察官名號,附上律師證書證明,向法院聲請擔任家人的辯護人,但遭駁回後,竟然轉而聲請法官迴避。
這件事情,經南投地檢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評會),檢評會則於11月25日以108年度檢評字第3號決議認定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撤職」,此事件亦有媒體以報導批載。
如果看過司法判決、移送檢評會的紀錄,任何明眼人對於王前檢察官為何拖延訴訟、在檢評會決議前(即108年10月1日)辭職,應該都心裡有數。媒體在報導「憤辭立委」的正義凜然報導時,難道沒有去查證王前檢察官已經南投地檢移送檢評會了嗎?這下,不只被檢評會打臉,也是再度被媒體自己人打臉。
與司法高層或特定派系交換利益的鬥爭工具
除了塑造英雄外,還有一種記者,與司法高層或特定派系相互為用,記者幫高層打敵對派系,高層則提供記者「獨家資料」。司法高層與媒體相互為用,記者接收爆料換稿量(甚至將事件誇大,拆成好幾篇報導),爆料者則成為「媒體戰」下的既得利益者。
特別是人事調動、升遷前夕,司法圈內不只黑函頻傳,更誇張的,就是透過媒體玩起「媒體戰」,將關係親近的媒體當成鬥爭工具。如果爆料內容屬實,也就罷了,問題在於加油添醋的不實內容,澈底將對方抹黑、弄臭,也因為澄清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在司法史上,不少認真有為的司法人員因此中箭落馬,升遷無望。
以近期週刊的報導為例,該報導一看就知道應該是圈內人有意洩漏給媒體的消息,但如果是圈內人,應該很清楚知道「再開辯論」的定義、理由與原因。
然而,該報導卻似乎有意無意地將「再開辯論」跟「延宕訴訟」畫上等號,刻意忽略實務上再開辯論的原因,除了可能是因為不一而足的原因導致判決寫不出來外,通常是有補正程序事項、有待調查事項的必要等原因。除此之外,該報導甚至將焦點放在法官的家人身上,令人費解其用意。
有趣的是,該報導一出,不少法律人(特別是某些被我們稱為「長輩」的司法官、執業律師)在不了解該法官的辦案品質與表現下,也不去探討為何再開辯論、到底有沒有好好進修、辦案品質如何、書類的缺失是大缺失還是小失誤,竟然集體拋棄法律專業,化身為鍵盤鄉民,聞到血腥味就蜂擁而上在社群網路上瘋狂轉貼該則新聞。直到幾位年輕司法官對於新聞內容提出質疑並展開激辯後,那些鍵盤鄉民法律人瞬間發現不對,又急吼吼地將貼文刪文下架。
這件事件,在司法圈內被幾位司法官戲稱為「再開辯論的刪文事件」,亦有檢察官忍不住公開諷刺:「不要以為『會罵司法人員,就是人權專家』,敢罵就要有被質疑的準備。一被質疑就立即刪文,這種人的戰力比克林(按:《七龍珠》配角)還弱。」
其實,司法圈內人都心知肚明,哪幾家媒體已經淪為那些司法高層的公器私用工具、鬥爭工具,然而,人人莫可奈何,甚至助長那些媒體偏頗或不實報導,作為人事傾軋的鬥爭工具。長此以往,除了讓媒體公信力貶損外,也導致司法圈的不良風氣。
如何破解繽紛的虛假糖衣
上開亂象,看似是讓某些司法人員得到利益、某些記者得到點閱的「雙贏」局面,但其實是欠缺職業道德與良心者得利,對媒體與司法而言,更是集體沉淪——有所覺查的讀者看到新聞時,只看到紛紛擾擾,卻無從判斷真實性,永遠不知道是不是又是包裝政治謊言與司法流言的「假新聞」。而那些不具判斷能力的民眾,一看到新聞便又跪又拜或是做出不理性的行為,「公平正義」淪為被虛假糖衣所包覆的毒藥。
歸根究柢,這類亂象的根源在於部分記者以第四權自居卻寡義廉恥、某些司法人員無法抵擋權力誘惑而採卑鄙的手段,國人對於腥羶色報導總是買單卻又欠缺媒體識讀,更為推波助瀾。
筆者認為,破解這種亂象的虛假糖衣,必須仰仗:
- 媒體自重以展現第四權的專業。
- 司法高層自律,勿自賤司法尊嚴。
- 民眾應具有媒體識讀基本能力。
然而,筆者也不免產生負面的無奈感——這些說起來很簡單,但在貪欲無窮以及噬血本性下,以上呼籲,可能又是一場「狗吠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