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獲准用電單車 對外賣郎不公?
目前紐約市仍未將電單車合法化,但市交通局(DOT)日前宣布,允許亞馬遜、UPS、DHL等公司的快遞員使用節氣門控制的電單車(throttle e-bike)送貨,以減少道路堵塞;維權組織表示,此舉對依靠同類電單車、以移民為主的外賣郎極不公平,呼籲州長葛謨(Andrew Cuomo)立即簽署在州議會已經通過的電單車合法化法案。
雖然紐約市已允許人工助力電單車合法上路,但全市數萬名以移民為主的外賣郎,大多數仍使用節氣門控制的電單車,而使用這種非法電單車將被罰款500元並沒收電單車;單車公共計畫(Biking Public Project)的何海倫(Helen Ho,音譯)呼籲葛謨盡快簽署州議會六個月前已通過的電單車合法化法案,「我們希望市府的政策能夠做到公平,讓外賣郎像快遞員一樣合法騎電單車」。
這項法案將所有類型的電單車合法化,並對電單車限速每小時25哩,同時禁止16歲以下人士騎行,另外也將授權個地區自行對電單車進行立法;不過,葛謨此前仍質疑電單車的安全性,曾在法案通過後表示,一些道路安全維權組織仍然認為電單車會對行人造成安全隱患,因此未簽署,而若今年內不簽署法案,明年該法案須在州議會重新投票。
然而「交通替代」(Transportation Alternatives)副總監康納(Marco Conner)表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紐約市民中,沒有一個是因單車或電單車而死的,死者都是被大卡車和小轎車撞死的;「紐約市的大卡車經常違法行駛,包括無照駕駛、偏離路面等,但這些行為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執法,他們才是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元兇」。
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發言人高斯坦(Freddi Goldstein)並未正面回應電單車是否應該合法化,但表示葛謨應該簽署這項法案,「這樣各地區就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立法確保街道安全」。
華人互助工會會長盧德全也表示,本周將在法拉盛草原可樂娜公園(Flushing Meadows-Corona Park)舉行外賣郎集會,呼籲葛謨簽署法案,「我實在想不通州長為什麼還不簽字,我們將繼續爭取這項法案由州長簽字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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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和釗宇/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