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违反《反洗钱法》规定 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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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存在违反《反洗钱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对其处罚款30万元,并对1名直接责任人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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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资料显示,齐鲁银行成立于1996年6月,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和众多个人股份等共同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齐鲁银行历经3次更名,于2004年引入澳洲联邦银行入股,成为山东省首家、全国第四家与外资银行实现战略合作的城商行。截至2018年末,注册资本41.22亿元,资产规模2657.37亿元。

2015年6月29日,齐鲁银行在新三板挂牌,成为全国首家新三板挂牌城商行。目前,齐鲁银行正在推进A股上市事宜。

该行公告显示,齐鲁银行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8年11月5日,该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齐鲁银行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拟上市地点为上海证交所。

2019年6月3日,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297),齐鲁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

2019年7月26日,齐鲁银行收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297号),该行及相关中介结构已组织完成反馈意见回复。